加强民主管理 健全制度保障
发布人: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5-04-01   浏览次数:458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大力推进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和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教代会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促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设,推动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的落实。注重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经济利益,大力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有力的促进了学校和谐稳定发展。

    学校高度重视,群众热情参与。学校领导多次强调,要大力加强民主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外知识分子,广大师生员工在学校发展和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健全学院党委政治堡垒、院长行政负责、教授治学“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注重吸收一线教师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积极维护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较好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办学的积极性。科学合理的调整学校教代会、工代会代表组成结构,重视教代会代表提案的落实。进一步提高教代会质量,扩大教代会职权,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和二级教代会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

    健全教代会制度,完善教代会工作。学校从78年恢复工会组织和82年召开第一届教代会开始,坚持三或四年一届、一年一次教代会基本会议制度,至今共召开了九届教代会、十五届工代会。近年来校党委、行政十分重视教代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学校和学院教代会的作用,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民主办学,推进依法治校。并将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组织教职工依法通过教代会有序地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加强民主监督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山东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山东农业大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山东农业大学院系 部教代会实施条例》《山东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提案形成与办理规范化的意见》等制度。2013年根据教育部出台的《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又重新修订了《山东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山东农业大学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若干规定》《山东农业大学校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并在九届三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2014年重新修订了《山东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在九届四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以上文件均由学校党委转发施行,使我校民主管理制度日臻完善。

    落实教代会职权,发挥教代会职能。教代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我校在建立学校教代会制度的基础上,校教代会执委会、校工会委员会于1999年出台了《山东农业大学院 系 部教代会实施条例》,提出:各学院和有关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同级党委领导下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应定期召开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发挥民主管理作用,此外可通过校教代会代表团或民主管理小组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作。2000年,在条件成熟的单位进行了二级单位教代会的试点,而后逐步推开。截至目前,十七个教学学院先后建立了二级教代会制度,校工会于2014年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规定了二级单位教代会的会议议程,在二级教代会上,要听取单位的年度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对本单位年度(或学年)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学科建设、教职工队伍建设、财务工作和重要规章制度等进行讨论审议;讨论通过本单位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考核、奖惩办法和有关的制度规定等;根据学校安排,听取单位领导班子及干部的述职并对其进行评议,对本单位的行政工作进行民主监督等。进一步规范了基层民主管理,促进了二级单位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使广大教职工直接参与学校、学院的民主管理、行使民主权利。

   坚持校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近年来学校党委和行政充分认识校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实施校务公开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作为实现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学校党委、行政把推行校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认真组织。为了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设立了校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把校长办公室、校纪检监察室和校工会作为校务公开的具体承办部门,专门设立了“校务公开橱窗”,并通过校园网络、广播、电视、校报等传媒,以及学校文件、公告、通报、信息简报等公文形式和学校工作通报会等途径公开学校事项,扩大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近年来学校以强化财务公开为重点,带动了校务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的逐步开展,对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校级主要领导干部是在有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教授委员会成员和全体中层干部参加的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参加会议人员在听取校领导述职后,对他们一年来的工作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打分评议。此外,在校级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任命时,上级组织部门和学校组织部门也要听取教代会代表对领导干部的总体评价和具体意见。较好地维护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等各项民主权利。

    教代会制度现已成为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成为学校党委坚持群众路线,实施科学依法治校的有效载体和重要渠道。随着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学校教代会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与创新。健全机制,完善体制,以更好的保障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成为学校民主管理的常态,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 盖会全 李卫东 王其军 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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