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教职工游泳比赛的通知
发布人: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7-06-26   浏览次数:86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2017年7月(具体日期待定),北校区游泳馆。

二、参赛单位:各部门工会。

三、竞赛分组及项目:

男子A组:40岁以下(含40岁)1977年7月1日后出生人员

男子B组:40岁以上

女子A组:45岁以下(含45岁)1972年7月1日后出生人员

女子B组:45岁以上

比赛项目:

男子A组: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男子B组:50米蛙泳、100米蛙泳、2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女子A组: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女子B组: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

男女混合4×50米接力(两男、两女,泳姿不限),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队,每单位出一队。

四、参赛要求:

1、运动员必须是校工会会员,身体健康,有游泳基础。游泳专业老师和任游泳课的老师不参加本次比赛。

2、各队报领队1人,男女运动员不超过8人。

3、各部门工会每项可报2人,每人可报2项,(不含接力)。

五、比赛规则:

1、严格按照年龄报名参赛,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比赛成绩,不发纪念品。

2、队员须遵守比赛纪律,比赛前15分钟检录,检录未到者视为弃权。

3、按所报泳姿比赛,否则视为违规,成绩无效。

4、起点统一在浅水区,以脚蹬池壁出发,到达终点时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壁为准。

5、参赛队员除接力外,每人只能参加两项比赛,不得替游,否则取消替游者和被替者已参加项目的所有比赛成绩,不发纪念品。

六、报名办法

1、参赛队报名截止日期: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8:30。

2、E-mail:liuqy@sdau.edu.cn

3、逾期不报的分会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比赛。

七、奖励办法:

1、接力按团体项目名次计分,奖励前6名。

2、个人项目按个人名次计分,奖励前3名。

3、没有获得名次奖的所有参赛人员均颁发纪念奖。

八、裁判员25名,由体育与艺术学院负责。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校工会

                                                                               2017年6月23日

鲁ICP备05002369号 | 版权所有©山东农业大学工会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 邮编:271018 | Mail:gh@sda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