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届教代会 第十六届工代会第六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
发布人: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8-02-25 浏览次数:144 |
各代表团: 我校第十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六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即将召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依据《山东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本次会议在代表中征集提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原则 提案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要求,围绕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就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围绕提高教学、科研、管理和社会服务水平,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及开展教职工活动等方面,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 二、提案征集的内容 (一)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列为提案: 1.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工作影响较大。 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 3.其他合理化建议。 (二)有下述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内容涉及国家规定的机密范围内的问题。 2.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3.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外的问题。 4.属于反映解决个人诉求的具体问题。 5.不符合提案规范。 三、提案征集的要求 (一)教代会提案是全校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审查,确保提案质量。 (二)教代会代表要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案要实事求是、反映大事、言之有据、建议具体。 1.提案人、附议人均须是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 2.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 3.提案统一使用教代会筹委会提案组提供的提案表。 4.提案内容包括三个部分:提案题目,情况分析,具体建议。 5.每个提案须有2名以上(含2名)正式代表附议。 6.提案人和附议人必须亲笔签名。 四、提案提交程序 (一)教代会代表要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仔细研究分析,认真撰写提案。 (二)提案由主提案人提交所在代表团。 (三)各代表团团长严格审查后,于正式会议召开前三天,以代表团为单位提交大会提案工作组办公室(校工会)。 (四)提案工作组将提案汇总整理,提交学校民主管理与提案委员会。 (五)学校民主管理与提案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对提案进行审核,根据立案条件,确定是否立案,并提出建议承办单位。 (六)将审核通过予以立案的提案,进行分类、合并、编号,交相关部门办理,同时报校领导。其余未立案的作为意见建议转相关部门处理。 五、提案提交要求 (一)提案征集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正式会议召开前三天截止。 (二)提案提交方式: 1.通过“山东农业大学提案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网址:校工会主页-在线提案,用户使用指南请到工会主页下载。 2.纸质提案表加盖基层党委章,报送大会提案工作组办公室(校工会)。 3.电子版发至邮箱:lp@sdau.edu.cn。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8241717。 ?xml:namespace>
山东农业大学第十届教代会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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