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农业大学最美家庭” 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校工会  发布时间:2018-05-23   浏览次数:117

各部门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新时代家风文化,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按照学校工会工作计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山东农业大学最美家庭”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家庭主要成员为山东农业大学教职工的家庭。

二、推荐条件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品味高雅,学习氛围浓厚;家庭和谐,孝老爱亲,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

三、推荐名额

各部门工会推荐1个家庭,教职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可推荐2个家庭,教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可推荐3个家庭。

四、评选程序及奖励

1.学校将组成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家庭进行评审,评选出第二届“山东农业大学最美家庭”若干。

2.对评选出的第二届“山东农业大学最美家庭”进行公示。

3.第二届“山东农业大学最美家庭”进行表彰。

4.择优推荐参加省教育工会、省委高校工委、省妇联的相关评选活

五、活动方式及要求

各部门工会要精心组织部署,做好宣传发动,严格标准条件,确保公平公正,努力创新活动方式,把寻找推选“最美家庭”的过程,做为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的过程。通过典型选树,引导广大教职工向上向善,积极作为,为和谐文明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六、材料报送

各部门工会推荐的第二届“山东农业大学最美家庭”,于622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报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发至gh @sdau.edu.cn

附件:第二届“山东农业大学最美家庭”推荐表.docx

工会妇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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