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庆祝建党100周年教职工合唱比赛的通知 |
发布人:校工会 发布时间:2021-04-13 浏览次数:246 |
各部门工会: 为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加强爱党爱国爱校教育,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我校广大教职工昂扬向上、做新时代挑山工的精神风貌,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不懈奋斗,按照学校工会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在今年6月举办全校教职工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一)参赛队组成: 1、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成合唱队,队员必须是山东农业大学工会会员;学生不得作为合唱队队员。 2、每个合唱队上场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70%;人数最多不超过120人。 3、指挥、领唱必须是本部门工会会员,伴奏可以不是本部门工会会员。 (二)比赛要求: 1、参赛人员应精神饱满,服装统一。 2、能准确把握作品所要求的思想感情,唱出作品的内涵和气势。 3、伴奏形式不限。但伴奏带除了音乐旋律之外,不能有伴唱、和声等其它声音。 4、各部门工会要充分发挥优势,力求艺术手段有所创新,演唱形式符合合唱要求。 (三)比赛曲目: 各参赛队准备两首参赛曲目,其中《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不忘初心》《祖国不会忘记》《共筑中国梦》为必选曲目。另一首曲目自选,必须围绕以歌颂党、歌颂祖国,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内容。 二、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分初赛和决赛,根据初赛成绩,择优选拔出10支合唱队参加决赛。 (二)初赛时间初步定为6月中旬,地点为北校区大礼堂。 (三)决赛时间初步定为6月中下旬,地点为北校区大礼堂。进入决赛的参赛队抽签确定上场顺序。 三、评奖方式 (一)设演唱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未进入决赛的参赛队为优秀奖。 (二)设指挥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未进入决赛的参赛队指挥也在评奖范围内。 (三)另设组织奖若干名。 四、报名时间 请各部门工会将参赛曲目于5月28日之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h@sdau.edu.cn。 希望各部门工会精心组织,认真排练,做好参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排练和比赛过程中,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附:合唱比赛评分细则
山东农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合唱比赛评分细则
山东农业大学教职工合唱比赛将从歌曲内容、艺术效果、精神面貌以及台风等方面对各参赛合唱队进行评分,具体如下: 1、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歌曲处理得体、整体编排新颖。( 10分) 2、能够准确把握歌曲的主题思想,具有良好的感染力。音色优美、声音洪亮、吐字清晰、气势磅礴,声部均衡和谐,层次清晰,强弱快慢对比鲜明,有感染力、表现力,有立体感,音乐情感表达细腻。( 30分) 3、歌曲演唱具有一定的艺术技巧,音准、节奏掌握良好。演唱方法正确,形式丰富新颖,音乐表现完整。(30分) 4、合唱人员、指挥、伴奏、舞台表现等和谐默契统一,与乐曲内容相符。(15分) 5、队形整齐、服装统一、仪态大方。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台风好,上下台迅速有序,纪律良好,做到快、静、齐。(10分) 6、合唱队人数与人员组成情况符合比赛通知规定,无作弊现象。(5分)
|
鲁ICP备05002369号 | 版权所有©山东农业大学工会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61号 | 邮编:271018 | Mail:gh@sdau.edu.cn